7日游花了11200。到了西藏,被告知不能去阳湖。在付了女士退团三天后,工作人员说只能留下130元。
这对夫妇花了11200元报名参加了一个去西藏的代表团,第二天被告知不能去阳湖。
经朋友介绍,市民付女士联系了惠旅行社的工作人员,预约了7月6日至7月12日7天6夜的“西藏之梦”之旅。“确定这次旅行主要是去杨茁雍错圣湖,我们两个人每人5600元。7月2日,旅行社通知我行程可以,我与中国康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了旅游电子合同,“行程包含五天三餐、六晚住宿、Xi安至拉萨往返机票、行程中的大巴、景点门票等。”
7月6日下午6点,付女士夫妇抵达拉萨,自由活动。7月7日上午7点40分,他们与当地导游见了面。“当地旅行社告诉我们,杨卓雍措的行程取消了,因为杨卓雍措6月10日到7月15日修路,大巴过不去,只好换成拉萨的一个公园。我不同意。我花了机票去拉萨市区逛公园?”付女士说,7月7日上午,她联系了的惠旅行社,询问更改行程事宜,得到的答复是等待。7月9日行程的时候,地面联系确认阳虎去不了。她又联系了Xi的康安惠旅行社。“等了两天,消息是路不能建了。沟通失败,迫使我7月9日之后的三天行程停止。我们不得不离开团队,找个地方住下来。”
付女士认为,拉萨当地6月10日就公布了修路通知,然而旅行社7月2日依然和她签订合同,存在欺诈行为,“合同约定,旅行社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未经本人同意调整行程的,要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付女士认为,拉萨6月10日公布了修路通知。但旅行社仍在7月2日与她签约,存在欺诈行为。“根据合同约定,旅行社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未经本人同意调整行程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通讯记录显示,7月9日,付女士要求旅行社退还行程结束后三天的旅游费用。工作人员说,因为付女士是跟团去的,所以住宿和餐饮票都是团购订的,有的可以退,有的不能退。目前能退的是阳湖门票旅游协议价格40元,10号11号90元有三顿晚餐,都是130元。付女士对这个回复并不满意。“我是7月12日从西藏回来的,但是旅行社从来没有人联系我解决问题。”
Xi安旅行社康辉:签合同的时候没有提示,延期修路是个例外。
7月20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和付女士来到位于中心D座22楼,靠近Xi唐嫣路的中国康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处理付女士事务的马姓工作人员称,他们原行程是去阳湖。西藏当地政府在6月初发出通知,6月10日至7月10日修路,但付女士的阳湖之行是在7月10日或11日。“通知期将于10日结束。签合同的时候我们真的没有告知也没有提醒,因为这不影响行程,我们也没必要制造紧张。”马工作人员表示,7月7日,西藏官方还没有发出延期通知,所以旅行社无法准确告知付女士不能去阳湖。7月9日,当地政府发布通知,旅行社给予明确答复。付女士提出解除合同。“这是客户的权益,我们必须同意。乘客可以解除合同,但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理赔。”
“早期沟通有障碍。我们不知道付女士这么想去阳湖。根据新的通告,这辆车是可以通行的。当时如果沟通好,傅女士愿意加钱,阳湖可以去。”马姓工作人员说他不在现场,7月9日有好的解决办法还是没有。两种可能性都存在。“不去阳湖不属于擅自变更合同,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不需要告知客人。”
至于之前有工作人员提出的130元的退款方案,这位姓马的工作人员表示还不知道详情,11200元要退多少还需要核算,具体退款金额下周给。此外,付女士提出,离团三天后因自己入住产生了1800元左右的费用。马工作人员表示,付女士退团意味着放弃原合同,旅行社不会承担之后产生的费用。合同解除后没有约束。
华商报记者严新实习记者王家镇/文强军/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