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报讯(林文镜)近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厅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海南省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了46条救助扶持措施,其中服务业一般性救助扶持措施13条,旅游业救助扶持措施7条。
《办法》提出,鼓励银行机构积极与旅游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畅通银企渠道,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建立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数据库,与金融机构共享融资需求,提高获得贷款的成功率。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强产品创新,向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旅游市场主体提供具有产业特色的金融服务。对发展前景好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办法》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投放。根据旅游市场主体和资产特点,创新征信方式,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机构完善定价和收费机制,合理降低旅游企业新增贷款利率,规范融资收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降费让利。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发行企业信用债券筹集资金,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办法》还提出,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工会活动、会展等合规举办活动的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交由旅行社负责,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鼓励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内主要旅游城市组织路演和推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