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临近,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再次如火如荼。为规范其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召集全市60余家大型校外培训机构召开依法管理行政指导会,并联合市教育局发布《太原市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管理行政提示》。接下来,两部门将联合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合规检查。
据了解,《太原市校外培训机构合法经营须知》从规范收费管理、价格行为、广告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保护、网络经营行为、诚信经营等七个方面给出提示。明确指出培训机构不得有下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骗取消费者费用的;无故故意拖延和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进行虚假的或者误导性的宣传;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的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科、消保科负责人指出,以前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时经常出现“名师执教20年教学经验”、“留学生外语教学”、“双一流985毕业生教学”等套话。这种检查应该是“正确的”和“真实的”。如果是夸大其词或者忽悠人,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以前的预收费,以前是一次性收费半年或者一年,现在限定三个月。高考“作文命中率”之类的惯用噱头,现在被禁止了;对学校、教师等进行商业贿赂。将在今后得到有效的调查和处理…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学生和家长,如果遇到校外培训机构上述违法经营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