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号2022最新限号规定
成都限号2022最新限号规定: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以内所有道路。
12月10日,星期六,成都不实施尾号限行。
12月9日,星期五,限行时间:6:00至22:00。
限行尾号:5和0。
限行范围: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区域道路。
成都市 *** 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2年12月5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含义
限号措施: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汽车)的最后一位 *** 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2020年成都市最新限行规定是什么?
2020年成都市最新限行规定:1、限行车辆包括所有川A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2、限行时间是工作日的上午七点半至晚上八点;3、限行区域为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以内的所有道路;4、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 *** 数字分为五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如果星期六、星期日因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不实施尾号限行。
成都限行时间和范围
成都平日限行: 一、“尾号限行”时间: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号限行”范围: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三、“尾号限行”车辆:所有“川A”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四、“尾号限行”规则(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 *** 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二)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五、下列车辆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一)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载客汽车;(二)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三)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成都限行时间新规2022年12月
2022年12月成都限行时间新规如下:
成都市 *** 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2年4月25日零时起,恢复限行。
成都限号2022最新限号时间:
1、12月21日,星期三
限行时间:6:00——22:00。
限行尾号:3和8。
2、12月20日,星期二
限行时间:6:00——22:00。
限行尾号:2和7。
限行措施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
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二)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国Ⅲ(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成都市汽车限行最新规定
成都市汽车限号限制在绕城高速G4201(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成都市限号规定:
一、限行车辆
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二、限行时间及区域
工作日的7:30—20:00时,限行区域绕城高速G4201(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规则
1、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 *** 数字分为五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2、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
扩展资料: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中规定:
第三十八条 城市道路划设的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在规定时间内,除公交客运车辆、校车和其他依法可以通行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通行。
第四十一条 机动车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和依法禁止停车的路段临时停车。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顺行方向停车,车身距道路边缘不超过30厘米;
(二)夜间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三)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应当迅速驶离;
(四)公交汽车按序、单排进出站点上下乘客。
参考资料来源:
广安市人民 *** -成都尾限行扩大到绕城(不含)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