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生态部和财政部通报
2021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和考核结果。
其中,
石台县的评估结果在“变好”方面略好。
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好”。
2021年度,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的县域个数共计810个,其中128个生态环境质量“变好”(占15.8%),79个生态环境质量“变差”(占9.8%),603个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占74.4%)。石台县于2012年开始正式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参与国家考核,根据2021年度考核结果,石台县综合得分1.55,在全省15个考核县域排名第一。2021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有810个县,其中128个(15.8%)好转,79个(9.8%)恶化,603个(74.4%)基本稳定。2012年,石台县正式加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参加国家评估。根据2021年的考核结果,石台县得分1.55,在全省15个考核县中排名第一。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和评估是国家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通过利用环境质量监测、卫星遥感解译、环境统计等数据,结合现场检查、无人机遥感抽查、突发环境事件等,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生态环境质量及其变化情况进行的评价和评估。考核结果作为中央对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奖惩的重要依据。
石台县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持续扎实抓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落实,加强对填报数据和提供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所提供数据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切实保证按时、准确、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石台县将继续扎实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实施工作,加强对所提供数据和资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所提供数据和支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切实确保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按时、准确、高质量完成。
编辑:吴婵娟编辑:夏涛
审稿:周金峰监制:杜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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