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告(1)
(2021)桂规1229第319号
本院魏与买卖合同执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被申请人魏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周生,男,1980年10月5日出生,壮族,住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白马乡永靖村六塔二队7号,身份证号45273119801005 * * *。
涉案金额:123173元及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一倍。
被执行人周生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本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给予执行款金额10%的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的,奖励由第一个举报人获得;联合举报人举报的,由联合举报人共同取得,自行分配。举报人是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线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或者有其他不应当支付奖励情形的,不支付奖励。
奖励有效期: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5日。
法院将对被举报人的身份和线索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宣布
联系人:秦法官举报电话:0778-5812560(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022年11月15日
公告(2)
(2021)桂1229智慧144号
在执行谭与秦现、魏、秦广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秦现、魏、秦广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被执行人谭悬赏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秦贤,男,1957年8月15日出生,壮族,住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蒋斌西路1号,身份证号45273019570815 * * *。
被执行人:魏,女,1965年10月8日出生,壮族,住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蒋斌西路1号,身份证号45273119651008 * * *。(秦宪的妻子)
被执行人:秦广成,男,1984年7月10日出生,壮族,住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蒋斌西路1号,身份证号45273019840710 * * *。(系秦宪之子)
涉案金额:1,455,071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一倍。
被执行人秦宪、魏、秦广成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本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给予执行款金额10%的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的,奖励由第一个举报人获得,共同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举报人是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线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或者有其他不应当支付奖励情形的,不支付奖励。
奖励有效期: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5日。
法院将对被举报人的身份和线索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宣布
联系人:秦法官举报电话:0778-5812560(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