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新八景之一的洪秀全故居,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大埔乡官路埠村。洪秀全故居建于清朝,但在金田起义居住后被清军烧毁。1961年,广州市文物考古队对该宅的墙基进行了挖掘,并按照客家民居的形制进行了重建。洪秀全故居景区总面积2.63万平方米。
洪秀全故居的保护范围包括洪秀全故居、书房阁、洪氏宗祠等建筑,洪秀全青年时期种植的龙眼树,书房阁出土的石狮,洪仁玕故居遗址及房屋的墙基等文物和遗址。洪秀全故居为泥砖木结构,一厅五室六通。客家人称之为“五龙过岭”;坐北朝南,东西宽16.5米,南北深5.5米,每间房子约13平方米。洪秀全故居展现了农民运动领袖洪秀全成长初期的历史环境。具有浓郁的客家风情和田园风光,是爱国主义教育和娱乐休闲的场所。
1962年7月,洪秀全故居被公布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洪秀全故居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洪秀全故居被定为广州市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0年,洪秀全故居被定为广东省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5年,洪秀全故居被评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洪秀全故居先后被评为广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示范点、广州市党员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
中文名洪秀全故居:洪秀全故居,mbth地理位置: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大埔乡官路埠村;景区占地26300平方米;门票13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级别始建于清朝(1636-1912年),于1961年重建。保护范围:洪秀全故居、书房阁、洪氏宗祠、龙眼树、民居墙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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