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图书馆借阅指南
一、读者证办理
1.申办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同胞
2.办证资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居住证、户口簿、市民卡等)有效证明材料,免押金办理。
3.办证方式:
(1)自助办证:凭身份证在黄埔区图书馆、各分馆的自助服务终端办证机办理;
(2)网上办证:关注黄埔区图书馆微信公众服务号(广州市黄埔区图书馆)进入“微服务大厅“办理;
(3)服务台办证:直接到黄埔区图书馆服务台办理。
4.读者证类型:按适合年龄段办理相对应的读者证。
(1)普通读者证,适合15岁(含)或以上年龄的读者;
(2)少儿证,适合1~14(含未满15)岁的少年儿童的读者。少儿读者满15岁后可申请转为成人读者证。
5.读者证界质分类
(1)IC卡读者证:办理读者证时获得一张IC卡的读者证,每一张读者证有唯一的读者证编号;
(2)身份证读者证:办理读者证时,使用身份证做读者证,其身份证号即为读者证编号。
二、读者证管理
1.读者证使用实名制管理。
2.遗失IC卡读者证应及时通过电话或到馆办理挂失手续,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挂失后带本人有效证件补办,同时缴纳读者证工本费5元。联系电话:82112631-288、290。
3.个人资料与密码管理。新办的读者证,系统提供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办证后,应及时修改原始密码,避免造成损失。修改密码方法:
(1)关注微信公众服务号(广州市黄埔区图书馆)进入“微服务大厅“——“个人资料“。
(2)访问区图书馆网站:http://www.gzhplib.cn,进入“我的图书馆“,完善您的个人资料。
4.如有需要可定期更新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5.请及时关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开通“借还微提醒“功能,便于更快更及时了解图书业务信息。
6.退证:读者凭本人身份证、读者证到黄埔区图书馆(香雪馆、大沙馆、西区馆)服务台办理退证手续。如读者证内含有押金,需在退证时交还押金收据。如代人退证,除上述资料外,请同时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借阅规则及注意事项
1.注册成为读者,可在广州图书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各区的公共图书馆和我区已经开通通借通还的分馆及服务点借书与还书,及享用网上共享数字资源。
2.馆藏图书实现通借通还的图书类型为:综合图书、少儿图书,非通借通还的图书类型为:期刊、港澳台图书、外文图书。
3.普通读者证、少儿证可借图书册数如下:
4.图书借期为31天(图书到期前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31天)。逾期还书将产生滞纳金,滞纳金费用以每天每册图书0.10元计算。
5.读者借书时需办理借书手续后方可离开,未办借阅手续携书离开图书馆者,除接受教育外,还可能受到罚款处罚(按原书价格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注销借书证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黄埔区图书馆总服务台联系电话:82112631-288、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