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来港澳前,必须取得内地公安部门签发有关来港澳目的签注(如团队旅游、个人旅游、商务或其他签注等)。居民个人港澳自由行开通后,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赴港澳旅游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后才能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签注:签注是指在证件表册上批注意见或有关事项,通俗的说签注就是指证件上可以前往港澳台地区的次数与目的地,有了证件但没有签注是不能生效的。
温馨提示:1、您在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填写申请表格时有一项选择是让您选择您所要前往的目的地,如果您选了香港,那么您的通行证的签注就是香港签注。选择澳门的话同样就是澳门签注,当您的通行证上的签注是香港的话那么您就只能前往香港旅游,如果是澳门签注那您也是只能去澳门不能去香港。
2、在签注上会注明您可以前往的次数,目前办理的通行证的来往次数都是2次的。次数用完了是可以续签的。还有您也可以把两次来往次数签注选择为香港或澳门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