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清明三天的天气情况?
宜昌天气
宜昌天气29日(星期四)
小雨
温度:18℃~ 8℃
风力: 微风
宜昌天气30日(星期五)
小雨
温度:16℃~ 6℃
风力: 微风
宜昌天气31日(星期六)
多云
温度:19℃~ 7℃
风力: 微风
宜昌天气01日(星期日)
多云
温度:23℃~ 10℃
风力: 微风
宜昌天气02日(星期一)
多云
温度:23℃~ 11℃
风力: 微风
宜昌天气03日(星期二)
多云
温度:24℃~ 12℃
风力: 微风
宜昌天气04日(星期三)
多云
温度:23℃~ 10℃
风力: 微风
宜昌天气05日(星期四)
小雨
温度:16℃~ 6℃
风力: 微风
宜昌天气06日(星期五)
小雨
温度:18℃~ 10℃
风力: 微风
湖北宜昌往后三天是什么天气?穿
20日星期六白天晴高温 17℃ 无持续风向 微风 夜间晴低温 5℃ 无持续风向 微风 21日星期日白天多云高温 19℃ 无持续风向 微风 夜间多云低温 9℃ 无持续风向 微风 22日星期一白天多云高温 21℃ 无持续风向 微风 夜间多云低温 12℃ 无持续风向 微风 /B/TABLE/B/TABLE建议着夹衣加薄羊毛衫等春秋服装。体弱者宜着夹衣加羊毛衫。但昼夜温差较大,注意增减衣服。 /B
2019年宜昌工伤赔偿标准,宜昌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
宜昌市工伤赔偿标准,宜昌市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
宜昌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参考2013年上年度即2012年劳动保险数据,计算的赔偿数额即为2013年工伤赔偿标准。
主要参考法律、法规、规章
法律:《社会保险法》;
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或通知等。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宜昌市 工伤保险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 宜昌市 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 *** 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 宜昌市 工伤保险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 *** 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 宜昌市 工伤保险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 宜昌市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宜昌市 工伤保险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 宜昌市 工伤保险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 宜昌市 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 宜昌市 工伤保险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 宜昌市 工伤保险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一) 宜昌市 工伤保险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宜昌市 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 宜昌市 工伤保险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 宜昌市 工伤保险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5、 宜昌市 工伤保险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6、 宜昌市 工伤保险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7、 宜昌市 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28844元*20倍=576880元。
(2)、要求:之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之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之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附: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十二)、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工伤职工 *** 特别推荐:熟读《工伤认定办法》
有关宜昌的数据
地理位置
宜昌市位于湖北西南部,地处长江上游与中游的结合部,鄂西山区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上控巴蜀,下引荆襄”。地跨东经110°15′~112°04′、北纬29°56′~31°34′之间,东西更大横距174.08公里,南北更大纵距180.6公里。东邻荆州市和荆门市,南抵湖南省石门县,西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北靠神农架林区和襄樊市。
历史
宜昌市历史悠久,距今一二十万年前,清江流域就有“长阳人”的活动。境内数十处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现,证明七八千年前中华民族的祖先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宜昌远古属西陵部落,夏商时为古荆州之域,春秋战国时为楚国的西塞要地,建有城邑,以后为历代郡、县、州、府的治所。楚顷襄王二十一年(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攻楚、拔郢、烧夷陵”,夷陵之名始见于史籍。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置郡县,宜昌市大部分地域属南郡。南北朝时宋、齐皆与晋同。梁改宜都郡为宜州,西魏改为拓州,后周改为峡州。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峡州为夷陵郡,辖夷陵、夷道、长杨、远安4县,夷陵县为郡治,隶属荆州都督府。唐初,改夷陵郡为陕州,领上述4县,属山南东道。天宝初又改为夷陵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陕州,辖原4县,仍属山南东道。五代时,陕州与荆州、归州为南平国。北宋复称陕州,属荆湖北路,仍辖原夷陵4县。元丰年间(1078~1085年)改“陕”为“峡”。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升峡州为峡州路,领原4县,属河南行省荆湖北道。明初改峡州路为峡州府。洪武九年(1376年),改峡州为夷陵州,领宜都、长阳、远安3县,治所夷陵,隶属湖广布政使司荆州府上荆南道。清顺治四年(1647),夷陵州隶属荆州府。顺治五年,改“夷陵”为“彝陵”。雍正十三年(1735年),升彝陵州为宜昌府,改彝陵县为东湖县并为宜昌府治所,领东湖、兴山、巴东、长阳、长乐5县及归州、鹤峰2州,隶属荆宜施道。宜都、枝江、当阳、远安4县属荆州府。光绪二年(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签订,宜昌被辟为通商口岸。次年,宜昌设立海关,正式对外开放。
民国初年废府、州建制,实行省、道、县三级制。1912年改东湖县为宜昌县,与兴山、秭归、巴东、长阳、五峰、鹤峰县属荆南道。当阳、远安属襄南道。1922年,宜昌属荆宜道。1932年、1936年宜昌、宜都、当阳、远安、兴山、秭归、长阳、五峰8县先后属第九、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于宜昌县城。枝江县先后隶属于湖北省第七、第四行政督察区,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1928年至1932年,宜昌是湘鄂西苏区湘鄂边根据地、归(秭归)兴(山)巴(东)根据地、荆(门)当(阳)远(安)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 *** 领导的人民革命武装斗争,在许多地方建立过革命政权。解放战争时期,1948年8月, *** 江汉区委决定正式成立第四专员公署(亦称襄西专署),1949年1月改为当阳专署。1949年5月20日在当阳成立宜昌专员公署,同月在当阳组建宜昌市党政领导班子。6月11日,在当阳芦家湾正式成立 *** 宜昌市委员会、宜昌市人民 *** 。1949年7月16日,宜昌城区解放。宜昌专署机关和宜昌市党政机关随即从当阳迁驻宜昌城。1949年11月15日,今宜昌市全境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湖北省分设8个行政区,宜昌行政区专员公署辖宜昌、宜都、枝江、当阳、远安、兴山、秭归、长阳、五峰9个县。同时划出原宜昌县城区和近郊农村置宜昌市,直属湖北省人民 *** 管辖。1951年,改湖北宜昌行政区专员公署为湖北省人民 *** 宜昌区专员公署,1955年改为湖北省宜昌专员公署。1954年11月,宜昌市改属宜昌专署领导。此时,宜昌专署辖9县1市。1955年7月撤枝江县,将其辖区并入宜都县。此时宜昌专员公署辖8县1市。1958年12月,撤销宜昌专员公署,建立宜都工业区行政公署。1961年5月,撤销宜都工业区行政公署,设立宜昌专员公署。1962年6月,复置枝江县,仍为宜昌专署所辖。至此,宜昌专员公署辖9县1市。1968年1月成立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1月,神农架林区划归宜昌地区领导,1972年3月复为省属。1978年8月,撤销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设立宜昌地区行政公署。1979年6月,宜昌市复为省辖市。198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长阳县和五峰县,分别成立长阳和五峰两个土家族自治县,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86年12月13日,国务院批准宜昌市设置西陵、伍家岗、点军3个县级行政区。1987年11月3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宜都县,建立枝城市(1998年6月11日更名为宜都市)。1988年10月22日,国务院批准当阳县撤县设市。
1992年3月,为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经中央批准,宜昌地市合并,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此时,宜昌市辖7县(宜昌县、枝江县、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7个县)、2市(枝城市、当阳市)和3区(西陵、伍家岗、点军)。1995年3月21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宜昌市?V亭区。1996年7月30日,国务院批准枝江县撤县设市。2001年3月22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宜昌县,设立夷陵区。至此,宜昌市辖5区5县3市。
地质
宜昌市地理环境复杂多样,地质构造较为复杂,距今18亿年前的元古界到距今百万年前的新生界之间的各个地质时代的地层均有分布,且发育完整,出露齐全。世界著名地质学家李四光在考察了三峡地区地质地貌后,完成《李四光地质力学构造形迹》而成为一代宗师,引起世界地质学界深厚兴趣的保持最古老而原始的带壳动物化石,即发现于市内的西陵峡。地层是中国南方标准地层区之一,出露的许多典型地质剖面在中外地质领域享有盛名。李四光教授1924年建立的三峡震旦系剖面,创立了震旦系这一地层单位,为国际地质界所认同;黄花场奥陶系剖面地层发育完整,化石丰富齐全,被认为是中国奥陶系的典型剖面;王家湾奥陶系与志留系界线剖面,是国际上已知的3个更好的这种剖面之一。宜昌市城区无大断层通过,地壳相对稳定,无孕震构造。据1600多年的记载,城区地震烈度未超过5度。宜昌市位于扬子江淮地台的西部,地质构造总的轮廓是,地域内中、北部为黄陵背斜,东边有当阳盆地,西边为秭归盆地,南边为长阳背斜、仁和坪向斜,西南边为五峰向斜,西北边为神农架背斜,北侧为台缘褶皱带。从地质力学角度看,为新华夏系一级构造第三隆起带南段与淮阳山字型构造体系的复合部位。
宜昌市地形比较复杂,高低相差悬殊。西部山地占全市总面积的69%,主要分布在兴山、秭归、长阳、五峰县和夷陵区的西部,大部分山脉在海拔千米左右。不少山脉海拔高度在2000米以上。兴山县仙女山海拔2427米,为全市更高峰。山区有许多峡谷,有的雄奇险峻,悬崖峭壁,高耸入云;有的幽深秀丽,曲折迂回。长江、清江、香溪河、黄柏河流域都有这种峡谷,举世闻名的长江三峡之一的西陵峡就是其中之一。中部丘陵处于山地与平原的过渡地带,由低山或坡度较缓、连绵不断的高阶地经长期风化、剥蚀和切割而成,海拔100米~500米,坡度5度~25度,占总面积的21%,分布在远安、宜都、夷陵的东部和当阳北部。东部平原位于江汉平原西缘,海拔在100米以下,枝江的杨林湖海拔35米,为全市的更低点。占总面积的10%,分布在枝江、当阳东南部、城区东南部和宜都、远安沿长江、清江下游两岸、沮漳河流域谷地两侧。此外,全市岩溶地形较多,主要分布在五峰、长阳、兴山秭归、宜都等山地、丘陵。岩溶地形多种多样,有不少地方山奇、石美、洞异、水秀,是旅游的好地方.
行政
宜昌市现辖5县(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3个县级市(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5区(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共有25个乡、62个镇、20个街道办事处。
气候
主要气候特点:一是冬冷现象明显,中断了自1986年以来的持续暖冬。冬季(1~2月)气温明显偏低,雨雪量偏多,2月上中旬出现明显雨雪、低温、冰冻灾害。与1964年、1969年、1974年、1984年冷冬相似,是1986年以来冬季气温更低的一年。二是春季气温变化剧烈。3月11~12日出现暴雪、寒潮天气过程,48小时日平均气温下降幅度达15.4℃,其强度居历史同期之一。4月上旬气温突增,极端更高气温达31℃~33℃,为1949年以来同期更高记录。三是强对流天气来得早,局地突发性天气时有发生。2~9月,共出现20次暴雨,10次局地冰雹,12次局地大风、4次雷雨大风、3次冰雹大风。四是全市范围降水总量偏少。3~7月初全市大部分地方总雨量比历史同期偏少4~9成(仅五峰偏少2成)。五是出现区域性暴雨到大暴雨。7月9~10日出现区域性暴雨到大暴雨的强降水天气过程,9日8时至11日8时过程降水70毫米~147毫米,秭归、三峡坝区、市城区、五峰、夷陵区、长阳雨量在100毫米以上。
年平均气温:全年平均气温半高山五峰为14.8℃,其余各地区为16.5℃~17.4℃,一致偏高0.2℃~0.8℃。从时间分布看,全年有2月下旬到3月上旬、3月下旬到7月中旬、9月中旬到10月上旬、11月4个气温偏高时段。其中3月下旬到7月中旬连续11旬气温偏高,属历史罕见。全年有1月下旬到2月中旬、8月中下旬、12月上中旬3个气温偏低时段。
年降雨量及雨日:全年降雨量727毫米~1264毫米,普遍偏少2~4成。全年总雨日为111~149天,普遍偏少10~21天。暴雨日数1~4天,宜都暴雨日数最多,为4天,其他地区1~3天。2月中旬、7上旬、7月下旬到8月下旬、9月中旬和10月中旬降水量明显偏多;4月中旬到6月下旬、9月下旬到10月上旬、10月下旬到11月上旬、11月下旬12月下旬降水明显偏少
年日照时数:全年日照时数为1261~1745小时,普遍偏少50~320小时。1月上旬到2月中旬、5月上旬到6上旬、7月下旬到9月上旬日照时数明显偏少。3月上旬、4月、9月中旬日照时数偏多。
年极端更高气温:全市各地年极端更高气温36.8℃~40.8℃,出现在7月初。
年极端更低气温:全市各地年极端更低气温-6.2℃~-3.1℃,出现在12月18日。
大风日数:枝江市出现2次大风,宜昌城区、当阳市、秭归、五峰、远安出现1次大风。
冰雹日数:4~9月,兴山、秭归、夷陵、远安、宜昌城区等地共出现冰雹10次左右,兴山、五峰、夷陵出现3次或3次以上。
土地人口
【土 地】
2005年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184917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11%;建设用地113148.93公顷,占5.3%;未利用地160376.6公顷,占7.59%。农用地中,耕地352783.67公顷,园地88670.53公顷,林地1280580.93公顷,牧草地3110.52公顷,农田水利等其他农用地124029.54公顷;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82663.8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915.3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2569.67公顷。
【人 口】
2005年末全市总人口3987782人,比2004年3985165人增加2617人,增长率0.07%。总人口中,男性为2052951人,占51.48%;女性为1934831人,占48.52%,性别比为100∶106。年末,全市总户数为1399299户,比2004年总户数1368366户增加30933户,增长率2.21%,平均每户人数为3人。2005年,全市出生24085人,出生率为6.04‰,比2004年26739人下降0.67‰;死亡20932人,死亡率为5.25‰,比2004年24562人下降0.91‰;自然增长人口3153人,自然增长率为0.79‰,比2004年0.55‰增加0.24‰。
2005年共清理漏登户口2315人、无户口人员840人,手持迁移证的201人。
2005年,全市迁出人口37444人,迁入人口34043人,机械增长率为-0.85‰。
全市人口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出生人口小于死亡人数,出现自然负增长。远安县死亡人数多于出生人口525人,秭归县死亡人数多于出生人口254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死亡人数多于出生人口133人,枝江市死亡人数多于出生人口324人。二是迁出人数大于迁入人数,主要是参军入伍、学生外出读书迁出,而回乡入户的人数极少。远安县迁出人数大于迁入人数635人,秭归县迁出人数大于迁入人数1455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迁出人数大于迁入人数2149人,当阳市迁出人数大于迁入人数2917人,枝江市迁出人数大于迁入人数1366人;三是移民外迁,兴山整地、退耕还林共迁出60户226人,主要迁往重庆市、湖北省监利等地。
湖北宜昌近三天天气情况
2013年05月26日
宜昌天气 白天 阴 28℃ 微风
黑夜 多云 21℃ 微风
2013年05月27日
宜昌天气 白天 多云 29℃ 微风
黑夜 多云 22℃ 微风
2013年05月28日
宜昌天气 白天 多云 31℃ 微风
黑夜 多云 23℃ 微风
2019春运火车票什么时候开始
2019春运火车票2018年12月23可以开始预售。
2019年春运时间从2019年1月21日(腊月十六)开始,到2019年3月1日(正月廿五)结束,共计40天,节前15天,节后25天。
火车票互联网和 *** 订票可提前30天开始预售,车站售票窗口、代售点提前28天发售,因此:
1、春运首日,也就是2019年1月21日的车票,2018年12月23日开始售票;
2、除夕也就是2月4日的车票,1月6日开始售票;
3、返程车票是初六也就是2月10日开始售票。
扩展资料:
2019年2月28日,全国铁路发送旅客894.6万人次,铁路运输安全平稳有序。3月1日是春运最后一天,全国铁路预计加开旅客列车392列。
其中,沈阳局集团公司加开去往北京、呼和浩特、大连、长春等方向的列车10列;北京局集团公司加开去往东北、西北、西南等方向的列车31列;武汉局集团公司加开去往宜昌、襄阳、十堰等方向的列车18列;上海局集团公司加开去往昆明、贵阳、成都、重庆、南昌、郑州等方向的列车126列。
当日,全国铁路预计发送旅客980万人次,同比增长10%,务工流、周末流叠加,铁路春运客流小幅回升。全国铁路春运累计发送旅客预计突破4亿人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铁道网-全国铁路春运累计发送旅客预计突破4亿人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2019年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