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旅行社等用人单位依法向导游支付报酬

文旅部:旅行社等用人单位依法向导游支付报酬

4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旅行社等用人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向导游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收取押金、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要加强导游业务培训,提升导游综合素质与服务质量,树牢“诚信为本、服务至诚”理念,规范提供导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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